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江苏省(江苏2021产假规定)

东升常识网 1748 2024-04-04 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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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假,是指职业女性依法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为98天。

2、一、产假一般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4.怀孕不满4个月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3、2、产假待遇首先,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病假发放的。

4.产假是有医生证明的,所以工资是按病假发的。

5、第二,产前假,工资80%。

6.如果你怀孕7个月以上,如果你有工作证,经本人申请和单位批准,你可以休两个半月的产前假。

7.对于一些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必须休假的情况,应由单位批准休假,并按照员工上一个月实际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8.第三,产假和生育津贴。

9.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过去的实际月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么按照产假工资支付员工是可以的,生育津贴将返还给企业。

10.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可以先按照产假工资给员工发放,然后生育津贴下来,补休产假工资和员工之间的差额,剩余部分返还给企业。

11.第四,六个半月的哺乳假按工资的80%支付,延长期按70%支付。

12.生育后,如果女员工有困难并且有工作证,可以自己申请,经单位批准,可以休六个半月的哺乳假。工资为员工前一个月工资的80%,延长期间将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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