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一起去拍审大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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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9
1.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
2.一般共犯是指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和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3.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4.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罪行处罚。
5.对除此之外的主犯,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6.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和被胁迫的从犯。
7.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8.主犯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其他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在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完成中起决定性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9.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两方面综合判断。
10.对主犯的认定应当以共犯的主客观事实和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准绳,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主犯的范围。
1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后果外,还应当按照集团的犯罪计划对集团成员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12.但是,集团成员实施集团犯罪计划以外的犯罪(集团犯罪故意),首要分子不负刑事责任。
13.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分两种情况处罚: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没有参与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14.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共犯。
15.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和共同犯罪的完成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16.从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
17.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无法成立共同犯罪。
18.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至少两人)没有共犯,但只有共犯没有主犯的现象不能存在。
19.从犯也应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被胁迫的共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胁迫的共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参加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人。
21.如果行为人最初因受胁迫而参与共同犯罪,但后来改变,积极实施了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应认定为受胁迫的共犯。
22、由于被胁迫的共犯是共犯的一种,具有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因此行为人的某种行为在身体完全受到强迫、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构成被胁迫的共犯。
23.对于被胁迫的共犯,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4.教唆犯的条件和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以教唆、怂恿、说服、引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25.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教唆者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6.否则不会成立教唆犯,但会成立间接正犯。
例如,27岁的B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精神正常。如果甲唆使乙杀人,甲是教唆犯;如果甲教唆乙盗窃,甲是间接正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28, 2.肯定有教唆行为。
29.教唆行为的本质是故意造成他人犯罪。
30.如果教唆行为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随后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那么教唆行为与被教唆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犯罪,则教唆犯和被教唆人不构成共犯,但教唆犯仍应承担刑事责任。
31.煽动的形式不限,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或示意性的(手势、眼神等。).
32.教唆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建议、委托、恳求、指示、诱导、鼓励、命令、威胁、胁迫等等。
33.但是,如果威胁或胁迫达到被教唆者丧失意志自由的程度,则确立间接正犯。
34.教唆必须是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如果他人实施完全不特定的犯罪则很难认定为教唆。
35.但是,只要被教唆的是特定的犯罪,即使犯罪的对象不存在,也仍然是教唆。
36.例如,教唆孕妇在分娩后杀死其婴儿也属于教唆行为。
37.教唆行为的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对具体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手段作出指示。
38, 3.肯定有教唆的意图。
39.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不能通过过失成立教唆犯。
40.一般来说,教唆犯认识到自己的教唆会使被教唆人故意犯罪进而实施犯罪,并且认识到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后果。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亲爱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小汤圆来为亲爱的朋友们解答以上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共同犯罪的规定和共同犯罪的司法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