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有哪些种类)

东升常识网 1520 2024-02-25 10:00:57

亲爱的朋友们大家好,小汤圆来为亲爱的朋友们解答以上问题。农业合作社经营范有哪些类型的机柜?农业合作社经营范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吧!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亲爱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的服务者、使用者为实现共同经济目标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农户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工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4.延伸信息: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对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

5.(一)出席会员大会。

6.这是成员的基本权利。

7.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8.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出席成员大会并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9.(2)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

10.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

11.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12.(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3.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合作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行使职权,并对成员大会负责。

1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成员均有权选举董事长、董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并有资格被选举为董事长、董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

15.在有成员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也有权选举成员代表并享有被选为成员代表的权利。

16.2.使用本机构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17、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目的,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18.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权使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和合作社提供的生产经营设施。

19.3.根据公司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20.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取决于成员产品的收集和成员对合作社的使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

21.可以说,社员参与的积极性和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

22.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成员大会的决议分享盈余。

23.4.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24.社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有关资料,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25.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6.上述规定是成员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享有的权利。此外,成员享有的其他权利可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在章程中规定,但不得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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